“什么情况,绿灯了也不走?”昨日下午5点10分,下班途中的孙先生在开车经过武康街道东升街与曲园南路路口时,险些与前面车辆发生追尾。摇下车窗往前一看,原来是直行车道的前方,恰巧有一辆白色小轿车,正在不顾一旁的禁令标志进行掉头,导致一长排车辆停滞在绿灯前。
方向盘的一个转动,或许是为了几秒钟的便捷,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、变道,除了让本来较为顺畅的马路变得拥堵,还可能为交通事故埋下隐患。近日,我县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,针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、变道等机动车路口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。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县交警大队科技中队,对着监控视频中的一个个画面,工作人员正在一一核实电子警察抓拍到的机动车违法行为。指着大屏幕上显示的画面,科技中队中队长钱斌表示,目前全县各路口共设立了90处电子警察,24小时“站岗”,严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、变道。
“车主在虚线区域可以变道行驶,但是进入白色实线区域就必须按照引流方向行驶。而在设立禁令标志的地方,切记不可随意掉头。”钱警官介绍道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、变道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法处以扣3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“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,一些常见的轻微交通事故,大多是因为有车辆违法掉头、变道行驶造成的。”钱警官表示,对违法行为的处罚,只是对驾驶人员的一种警醒。一旦造成车祸,对事故双方来说,损失都是不可逆的。
在一周前,洛舍镇镇区街道上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,就是由于违法变道引起的:当时,李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直行车道正常行驶,因为觉得车流速度过慢,竟大胆借用一旁的对向车道进行违法变道。谁知就在其变道时,对向车道有一辆货车飞驰而来。因躲闪不及,李某的车与货车迎头相撞,车头严重受损,无法移动,导致两条车道上均排起了长长的车龙。而李某与货车驾驶员的头部、手臂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。
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,车祸往往源于一丝小小的疏忽,宁停一分,不争一秒,文明行车是对生命安全的最大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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